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,现将贵州省科技厅(知识产权局)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。
一、概述
2016年,省科技厅(知识产权局)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,围绕科技和知识产权中心工作,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,不断健全工作机制,拓宽公开渠道,丰富公开内容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
厅(局)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明确分管领导负责、办公室牵头协调、各处室(单位)配合的工作格局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、保密审查、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制度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。
(二)拓宽公开渠道,提升服务水平
充分发挥厅(局)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,优化栏目设置,及时发布科技政策、项目申报、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保护等信息。同时利用政务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平台,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,方便公众获取科技政务信息。
(三)围绕重点领域,深化公开内容
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、科技奖励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等重点领域,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、办事指南、结果公示等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,厅(局)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涵盖机构职能、政策法规、规划计划、科技业务、财务信息、人事信息等方面。及时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、评审结果、科技奖励评审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、专利资助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,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,厅(局)按照规定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。对收到的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,答复类型包括同意公开、不予公开、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等,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,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6年,厅(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2016年,厅(局)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。
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(一)主要问题
一是部分处室(单位)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;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;三是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新媒体运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。
(二)改进措施
一是加强学习培训,提高全厅(局)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;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,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、准确公开;三是优化门户网站功能,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,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互动性,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
七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贵州省科技厅(知识产权局)
2017年